泰國政府6個月內全面清除代持股!一經定罪可判監禁、罰款、勒令停業,對路泰國助你開立全外資泰國控股公司!

泰國政府6個月內全面清除代持股!一經定罪可判監禁、罰款、勒令停業,對路泰國助你開立全外資泰國控股公司!

泰國政府6個月內全面清除代持股 一經定罪可判監禁、罰款、勒令停業 對路泰國助你開立全外資泰國控股公司 泰國政府6個月內全面清除代持股 一經定罪可判監禁、罰款、勒令停業 對路泰國助你開立全外資泰國控股公司

泰國商務部副部長納品通近日嚴正宣示,泰國政府已決意根除盤踞國內多年「代持股(Nominee Shareholder)」現象!目標6個月內全面查清並取締所有借用泰國人名義設立的非法外資公司,務必將所有假託泰籍人士之名、實則由外資操控的非法代持股公司,從商業版圖中徹底廓清。此舉非僅是法治的彰顯,更是泰國矢志提升商業透明度、邁向國際標準化經營環境的關鍵里程。

泰國政府已銷定4.6萬間可疑企業

泰國商務部副部長納品通表示,商務部和內政部已完成初步調查,現已鎖定約四萬六千間涉嫌疑似「代持股」企業,並掌握其具體註冊地點和持股結構。這些可疑企業屬於6種不同類型的可疑持股模式,涵蓋範圍廣,數量龐大。為加快查核進度,泰國政府已嚴令指示各省長親自督軍,組建專責調查小組,對名單所列公司逐一嚴查。規模較小、企業數量稀少之府治,責令三個月內完成初核。而像曼谷、春武里、普吉等註冊公司眾多的地區,則計劃在6個月內完成全部調查。

「代持股企業」之弊在於外資為規避泰國法律對外資持股比例之嚴限,遂以泰人為名義股東註冊公司,實則全權操控出資與營運。此等取巧行徑,長年滲透於房地產、旅遊業、工業等多重領域,不僅嚴重侵蝕本地企業公平競爭之根基,更令政府監管機制形同虛設,成為泰國經濟發展的惡性腫瘤!

嚴查行動以四大核心為導向

今次嚴查行動一旦發現違法行為,商務部即時移交執法部門進一步處理!涉案公司不僅面臨撤銷登記,相關責任人士更須承擔刑責,難逃法律嚴懲!嚴查行動將以四大核心為導向:

1. 核實泰籍股東是否實質出資;
2. 檢驗其持股資格是否完備合法;
3. 判定其與外資是否存在隱性利益輸送;
4. 釐清泰籍股東是否真實參與公司經營決策

「代持股」非法行為將納入《反洗錢法》、違法者將面對更大刑責

泰國政府正推動將「代持股」非法行為納入《反洗錢法》處理。目前該法案已完成公眾意見徵詢,並由立法委員會起草,預計兩個月內將提交內閣審議。為確保效率,政府計劃將此法案列為「緊急立法」程序,預計一次三讀便在國會通過,同時爭取參議院優先處理。納品通副部長鄭重強調,新法例一旦頒行,違法者將面對更大刑責。

找人代持股權隨時面臨嚴重法律後果

根據《外商經營法》,透過泰國人代持股權等方式規避外資持股限制規定的行為屬於嚴重違法。一經定罪,泰國股東可面臨最長三年監禁、10萬至100萬泰銖罰款,或兩者併罰。另外,泰國法院有權發布命令 ,要求泰國股東停止參與仼何代持行為,並勒令結束其公司業務。找人代持股權隨時面臨嚴重法律後果,更會影響公司業務發展。

外國投資者在泰國營商絕對不能以「代持股權」方式持有公司,不僅會為生意業務帶來捐失,還會為公司帶來不可逆轉的法律後果。股權代持難以幫助業務長久發展,合法營商才會受到更多保障。泰國政府今次整治行動,亦向外資企業表達清晰信號:唯有合法經營,方為泰國所誠摯接納。

對路泰國發揮泰國「超級聯繫人」角色,協助企業經香港出海拓展業務

對路泰國積極發揮泰國「超級聯繫人」角色,協助企業經香港出海拓展業務-實現保駕護航、合作共贏。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有健全法規、完善金融體系、融資成本低、資金自由進出、無外匯管制,這些都是方便發展海外市場必要條件。同時,香港政府提供「BUD專項基金」,資助企業發展東盟泰國市場。面對中美博奕大局,企業應當把握這些優勢,發展東南亞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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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來源:Channel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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